苏农银行

603323 上证主板 江苏 上市日期:2016-11-29
5.77
-1.2%
  2025-06-24
总股本 20.19亿股
流通股本 20.19亿股
总市值 116.47亿元
流通市值 116.47亿元
昨开 5.81
昨收 5.77
最高 5.81
最低 5.68
换手率 4.14%
成交量 83.53万股
成交额 4.80亿元

关键指标

每股收益(TTM)
53.25元
每股净资产
153.68元
净资产收益率
34.65%
毛利率
91.62%
市盈率 32.45
净利率
52.68%
ROE
2.39
资产负债率
22.35%
股息率
1.45%
总股本
12.56亿

行情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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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摘要

报告期 营业收入(亿) 同比增长 净利润(亿) 同比增长 毛利率 净利率
2023年Q3 1,032.68 +18.48% 528.76 +19.09% 91.62% 52.68%
2022年 1,275.54 +16.53% 627.16 +19.55% 91.87% 52.68%
2021年 1,094.64 +11.71% 524.60 +12.34% 91.54% 52.47%
2020年 979.93 +10.29% 466.97 +13.33% 91.41% 52.18%

最新公告

贵州茅台: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0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3-10-12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2023-06-29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5-26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茅台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总部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苏州人民自己的银行”。2022年末,全行表内外总资产2294亿元(其中表内资产180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39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90亿元,在吴江区的存贷款市场份额遥居榜首(分别为28、15%),实现营业收入40亿元,净利润15亿元,不良率降至0.95%;2022年缴税金额5.5亿元,荣获吴江区十大纳税企业,连续2年获评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 苏州农商银行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领航者。1996年与农行“分门”独立运作,2004年改制组建吴江农商银行,是全国第四家农商银行,也是银监会成立后,在新监管框架下批准开业的首家农商银行。2007年开始跨区域经营,在苏州以外的异地,设立1家分行、13家支行,作为主起人发起设立两家村镇银行,投资入股江苏射阳、东台、如皋、启东四家农商银行。201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全国第四家A股上市农商银行,2019年更名为苏州农商银行,2022年东太湖新总部正式启用。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我行明确“重整行装,再燃激情,力争五年再造一个苏农银行”、打造成为“走在行业前列的标杆银行、社会倍加认可的价值银行、员工更多获得的幸福银行”两大目标,开启了全行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2023年,全行将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逐项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一丝不苟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守住风险底线,积极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安全,以“四敢”精神,加快打造“三个银行”,以优异成绩做好新时代的“赶考人”!
【所属板块】银行,江苏板块,破净股,沪股通,融资融券
【主营业务】公司金融、零售金融、金融市场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个人银行业务收入9.33亿 ,占比22.34% ,利润3.95亿 ,占比18.75% ,毛利率42.38%;公司银行业务收入16.08亿 ,占比38.52% ,利润8.25亿 ,占比39.14% ,毛利率51.32%;其他业务收入1.54亿 ,占比3.68% ,利润1.29亿 ,占比6.11% ,毛利率83.88%;资金业务收入14.8亿 ,占比35.46% ,利润7.59亿 ,占比36.01% ,毛利率51.29%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沿革】 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00年8月,根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意见,江苏省开始进行将各为法人的农村信用社与县联社合并为一个法人的改革试点工作。2000年10月1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常熟市等六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分别与所辖农村信用社合并为一个法人的批复》(南银复[2000]573号)、吴江市人民政府吴政发[2000]91号文批准,吴江市农信社与其下辖的23家农村信用社和5家城市信用社合并为一个法人实体。2000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作出《关于合并法人后常熟市等六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南银复[2000]641号),同意合并后的吴江市农信社开业。2000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吴江市支行下发《关于合并法人后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吴银发[2000]136号),批复合并后的吴江市农信社正式开业。2001年3月1日,苏州江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瑞会资内(2001)字第3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2月28日止,吴江市农信社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4,083.45万元。 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决定在试点范围内开展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银行机构。根据该精神,2003年11月2日,吴江市人民政府以吴政函[2003]10号文同意将吴江市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为目的,对吴江市农信社以2003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清产核资和评估,于2004年2月1日出具了《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书》(天中评字[2004]第015号)并于2004年2月2日出具了《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134号)。2004年3月4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江苏银监局验收意见,提交了调整补充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134-2号)。 2008年4月10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复核结论为:天中评字[2004]第015号报告符合出具报告时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有关规定;承担该项目的评估机构当时具有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在报告书中签章的评估人员为原评估机构的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原评估报告评估方法选用基本恰当,评估方法合理,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复核差异合计16.55万元,占评估价值的0.10%,对评估结果影响较小。 2004年3月18日,江苏银监局以《关于筹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的请示》(苏银监发[2004]第32号文)确认,吴江市农信社于基准日(2003年9月30日)之净资产合计15,477,657.45元,其中股金14,029,966.50元。按照自愿原则,对原吴江市农信社社员股东按1:1.10319的比例均以现金方式清退了股金。 2003年10月22日,经吴江市农信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吴江市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筹建工作小组和吴江市农信社理事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验证。 2004年3月16日,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对吴江市农信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验收;2004年3月18日,江苏银监局以苏银监发[2004]32号文确认了《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报告》与《清产核资工作复验报告》。 2004年4月14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筹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103号),原则同意江苏银监局对吴江市农信社的清产核资验收意见,同意筹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及筹建方案。 2003年12月至2004年4月,111户法人单位和1,545户自然人签署了发起人认购协议,拟出资30,000万元发起设立吴江农商行。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行设立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中字(2004)第095号验资报告,确认111户法人单位和1,545户自然人实际出资30,000万元,本行的出资足额到位。 2004年7月4日,本行召开创立暨第一届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本行全体发起人共同通过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方案。 2004年7月15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材料的审核报告》(苏银监发[2004]114号),认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制定有关章程、资本金已募集到位、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等,已具备申请开业的条件。 2004年8月12日,银监会下发银监复[2004]118号文,同意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2004年8月23日,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下发苏州银监发[2004]200号,同意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26家支行、48家分理处开业。 2004年8月25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2019年3月14日起,公司名称由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19年3月26日起由“吴江银行”变更为“苏农银行”,证券代码“603323”保持不变。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个人银行业务收入9.33亿 ,占比22.34% ,利润3.95亿 ,占比18.75% ,毛利率42.38%;公司银行业务收入16.08亿 ,占比38.52% ,利润8.25亿 ,占比39.14% ,毛利率51.32%;其他业务收入1.54亿 ,占比3.68% ,利润1.29亿 ,占比6.11% ,毛利率83.88%;资金业务收入14.8亿 ,占比35.46% ,利润7.59亿 ,占比36.01% ,毛利率51.29%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